本报北京4月7日电为了筹集财政建设资金和满足社会群众投资国债的需要,财政部决定增发2001年凭证式(一期)国债200亿元,并于今天就有关事宜发布第3号公告。
公告说,增发国债总额为200亿元,期限为五年期,票面年利率3.14%。增发国债发行期为2001年4月10日至2001年4月30日。增发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,到期一次还本付息,不计复利,逾期不加计利息。
增发国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建设银行部分储蓄网点面向社会群众销售。其他有关规定按照2001年凭证式(一期)国债的发行办法执行。